丈夫
突发脑溢血,留有203元余额的存折,没来得及说密码就走了
妻子
带着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还有死亡证明就是取不出钱来
银行
若不办理,每季度扣3元小额账户管理费,直到扣完自动注销账户为止
律师
建议银行只要让继承者自己承担遗产法律责任,就可避免以后的纠纷
新闻链接
财产继承公证条款
《储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应慎重处理。(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二)存款人已死亡,但存款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王宜墨实习生 杨萌)存折的主人去世了,其妻子需要办理遗产公证才能取走余额。可是,办遗产公证所需费用几乎与存折内的余额相同。
当事人不在乎钱只是觉得不公平
今年5月,市民郭联侠女士的丈夫因脑溢血突发去世。在整理丈夫遗物时,郭联侠发现一张中国银行的存折,存折上显示,2007年5月8日在中国银行西安边家村支行开户,并且有203元的余额,可是丈夫还没来得及告诉她存折密码,就已经走了。
今年7月中旬,郭联侠带着存折、丈夫和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丈夫的死亡证明来到中行西安边家村支行,却被告知,“没有密码,我拿的那些证件都没用,必须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才能取钱。”郭联侠说,听说办遗产公证,手续相当繁琐,而且办一张公证书要200元到400元。“存折上才有200来块钱,再让我拿几百块钱办个证,这也太划不来了。”昨日上午9时,在友谊西路的中行门口,郭联侠为公证费和存折余额左右为难,恰巧路过的赵先生说自己也有同样的经历,“去年冬天,我父亲有腿疾不能下地,他的工资卡消磁了,我到建行帮他取钱,也是要公证。”赵先生说,当时他觉得银行的规定太不人性化。
“如果必须公证,那这个钱取不取,我还得再好好想想。”郭联侠说,她并不是在乎这200块钱,只是觉得得不偿失,但不去做公证,银行便永远不会把这笔钱给她,这对当事人来说有些不公平。
银行规定继承财产需办理公证书
听到赵先生的经历,郭联侠想再试一次。昨日上午,她拿着上次的一沓证件和结婚证,再次来到边家村支行,“我就说来办挂失,结婚证总可以证明我的身份了吧。”郭联侠没想到,得到了与上次一样的回复。
值班经理赵先生解释说,银行这里有规定,网上也有相关的挂失条例。“上次有人取70元还是办了公证!”
随后赵经理留下郭联侠的电话,将其丈夫的存折留底复印,称周一会向上级反映。昨日下午,中国银行客服95566客服人员说,储户去世后,家属继承财产需要办理公证书,如果不办理挂失或者不使用此存折,在存折余额不足300元的前提下,按季度扣除每季度3元的小额账户管理费,直到扣完便自动注销其账户。
而西安市公证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办理遗产手续比较复杂,办下来大约需要15个工作日,至于办理费用,是按照遗产所得金额的2%收取,但单次公证费用最少要200元以上。虽然郭联侠折子上只有203元,她照样得缴纳200元公证费。
律师说法银行要公证书无法律依据
关于银行的做法是否合法合理,西安律师高瑾说,确实大多数银行都有这样的规定,当银行卡或存折的持有人去世后,忘记告诉家人密码,无法取出钱时,都需要死者的家属办理公证,证明死者已去世及两者的关系是该遗产的合法继承关系。
而西安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从银行的角度来看,有这种规定确实无可厚非,因为当死者的身份证等注销后,来领取余款的当事人必须提交公证来证明其是惟一合法的继承人。当然,这是银行的内部规定,对当事人未必有约束力。
据了解,公证费是按件收取费用,由发改委定价。但是,国家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储户从银行领取遗产需公证书。律师认为,银行的这个内部规定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依法继承财产的权利。
律师说,银行这一规定是怕继承人之间有争议,不敢随便让人认领遗产,把这个权利交给公证处。可是这对于继承人来说,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律师建议,其实银行只要能确认,取钱人是储户继承人之一,而这个继承人声明自己承担遗产的法律责任,之后有关的遗产纠纷就找寻这个声明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