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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12月26日下午,朱运德律师就状告广深港高铁票价过高案接受中央电视台唐记者专门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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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朱运德律师当选深圳市律师协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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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4月19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报道了朱运德律师作为专家律师参与调解录制的《第一调解》栏目《上门女婿的烦恼》(本周六播,编导徐雷老师)和《残缺的爱》(本周日播,编导舒畅老师),并启动了《第一调解》的开播仪式。本周以后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黄金档9点30分播第一调解节目。欢迎各位网友到时观看,并提宝贵意见。
有矛盾怎么办?第一调解,调解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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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2011)112号文件批复,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7月正式成为中国农业银行湖南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机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于2011年8月正式入围湖南省股权交易所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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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2月20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的邀请,担任都市频道《第一调解》栏目的律师观察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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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2月19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的邀请,担任特约评论员评论:《父亲抱着无肛幼女去法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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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2月1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晚报》的邀请,担任特约员评论:《父亲抱着无肛幼女去法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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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6月16日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在武汉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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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5月月2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与台湾地区张北两岸联合法律事务所在福州共同签署了《两岸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从此我所可以办理台湾和大陆有关台湾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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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5月16日《羊城晚报》特约深圳律师朱运德律师评论:3.18厘米肿瘤CT片没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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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5月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承办的4.10冯玉江故意杀人案之《19岁少年殒命酒吧》评论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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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4月1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特邀朱运德律师担任《亿万富婆的爱情买卖》的法律评论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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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3月31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女教师开车三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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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3月25日《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应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邀请在茂名全球通大厦进行《婚姻法与婚恋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该讲座深受移动员工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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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3月25日《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应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邀请在茂名全球通大厦进行《婚姻法与婚恋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该讲座深受移动员工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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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2月13日《深圳电视台》财经频道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联合其他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扩大暴力乞讨罪的受害人的范围的立法建议书,该行为已引起很大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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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2月12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看》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扩大强迫乞讨罪受害人的范围的立法建议书。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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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24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香港女士李群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王涛搬离被侵占的房屋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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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6日《人民日报》(人民网)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深圳民间高回报承诺吸揽资金现象愈演愈烈。该报道被各大媒体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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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1月15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韩国女士金美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石某拖欠女儿金某玉抚养费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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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1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广东德纳(长沙)律师事务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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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18日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广东德纳(长沙)律师事务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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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陈峻峰律师、刘芳律师、史亚新律师一行四人参加香港贸发局主办的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并在参加forum中小企业论坛。在会上朱运德律师等与国际众多中小企业家进行了广泛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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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中国律师网》和《中国律师》杂志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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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10月18日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资格审查并成为了该协会会员单位。从此朱运德律师所在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律师具备了各银行承认的为企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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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5月4日,广东司法厅公开发布韩国金美玉女士对《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律师感谢信,称朱运德律师为广大律师树立了良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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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4月7日,《深圳晚报》报道《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律师面对举目无亲、经济困难的韩籍金美玉女士和未成年女儿石贤美的求助,减免一万五千元律师费,为石贤美向其父追索抚养费纠纷一案中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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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1日,由深圳市采购中心组织的深圳市政府采购律师服务类项目预选供应商公开招标大会正式落下帷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认和社会公告等严格程序,《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所在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从全深圳2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成功竞标为深圳市政府法律服务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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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1日,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深圳分行组织的采购律师服务类项目(2009年度小额贷款等债务清收)的公开招标大会正式落下帷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认和社会公告等严格程序,《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所在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从全深圳2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成功竞标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深圳分行唯一的2009年度小额贷款等债务清收的公开中标法律服务供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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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3日,应中国缝纫机械设备协会和浙江美机缝纫机有限公司的邀请,《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在中国海南省三亚市清华大学力合作度假养生中心的会议中心成功举办了《企业狼道赊销管理》讲座,该讲座深受全国缝纫机经销商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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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朱丽萍小姐和张兴国先生诉深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第一审和第二审均胜诉,同时成功将预付房款执行到位。在此谨向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表示深深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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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与深圳市法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台中所签订战略联盟和业务合作联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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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为各位网友服务,本网站现正在进行扩容改版,不便之处敬请各位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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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韩国商人在中国的婚外情问题及中韩经济、政治、文化交流问题接受韩国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广播电视台KBS独家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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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香港人在中国内地的婚外情问题及香港回归以后香港与内地之间经济、政治、文化交流问题接受香港有线新闻台驻北京首席记者胡力汉先生的独家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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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东莞新乐卡电子有限公司成功收回2003年前货款人民币四十万元整,同时谨向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商帐追收团队及负责人朱运德律师表示感谢和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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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4日,广东省司法厅公开发布韩国金美玉对朱运德律师感谢信,称朱律师为全省律师树立了很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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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婚后与父母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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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朱运德律师 阅读:2262次

 
来源:东楚晚报
 

  互敬互爱一家子

  我和妻是前几年结的婚,婚后,我们是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的。平时我们总是一大家子人在一起吃饭、说笑十分有意思。特别是在去年过年,父亲、读大学的弟弟、我和妻在家里玩麻将,母亲不会玩在一边看,同时负责后勤工作,很和谐的一大家子。

  
我们之所以能与父母相处得这么好,这一部分得益于妻子的大度和宽容以及父母亲对我们的爱和宽厚为人。在我们小家里,钱是由妻子负责管的,父母说这应该,说我只会乱花钱。每一次给钱给父母用(其实大部分是我们到父母那里拿),都是妻子亲自给父母亲。家里的一些日常家务事,父母亲经常是不要我们做的,但有时他们忙不过来,我们总是前去帮忙。在我可以做的事情上,我尽量的不要妻去干,只要她多帮忙父母亲干一些事。

  我们虽然和父母一起住,但是他们二老从来不过多的管我们的事,即使要管,也是轻言细语的提一些合理性的建议,大主意还是要我们自己拿。再就是,一大家子人在一起,免不了有一些矛盾。但我们一旦有矛盾,就直接拿出来当面说一下,父母亲从来不到外面说我们的不是,特别是说妻的不是,妻也从来不到外面说父母亲什么,总是说他们的种种好。所以说,虽然我们婚后一直和父母亲一起住,但大家互敬互爱,妻现在和父母亲的关系十分的融洽,妻不像是一个儿媳妇,更多的像是父母亲的一个女儿。

  

  (阳新县地方税务局 王春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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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为老人想想

  俗话说,“牙齿和舌头都有打架的时候”,父母与子女间住在一起难免会产生矛盾。在我看来,跟老人还是分开住的好。结婚后,是否与父母住在一起,断然选择是或不是都有点武断。

  能否在不破坏大家庭氛围的情况下,照顾一下个人的私密空间?比如,选择与父母居住在同一幢楼的不同单元,或同一居民小区,和父母做邻居。这样,既与老人保持一定距离,没有破坏子女的独立生活空间,又离父母比较近,可以随时照顾日益年迈的父母,让他们感受到晚年幸福。

  每个人年轻时都喜欢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每个人老的时候也都希望儿女围绕身旁,享受天伦之乐,这是人之常情。当然,是否与父母住在一起,可以先跟老人商量商量,尊重他们的选择。有的老人家爱清静,跟年轻人住反而觉得吵,也看不惯他们的前卫作派;有的老人爱热闹,喜欢一家大小团团圆圆的。不管他们怎么选,咱们晚辈都应该高高兴兴地接受,只要他们开心就好。如果老人爱跟你一起住,你却说让他们单独住,老人会觉得你嫌弃他们,心灵上会很受打击的。我们自己总有一天也会老,多为老人想想吧。

  黄石 黄金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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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一概而论

  看到这期话题,我不禁想到了我的两位同事换房子的事情。同事小王家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结婚后他跟父母住在一起;同事小刘家是两套一室一厅的房子,结婚后他跟父母各住一套一室一厅。小王爱人和他母亲的性格都较要强,婆媳关系一度非常紧张,小王常常夹在中间两头受气,十分烦心。小刘家的情况恰恰相反,他父母的身体都不太好,而且母亲和爱人的性格很合得来,小刘常常为不能在父母身边照顾父母而内疚。

  后来,在公司的协调下,小王、小刘两家换了房子。小刘跟父母一起住进了两室一厅,小王则和父母分开,各住进了一套一室一厅。从那以后,跟父母住在一起的小刘能更方便地照顾父母,一家人其乐融融;而小王小两口跟父母分开住后,距离自然而然地缓解了婆媳之间本来不该有的矛盾,每逢休息日,小两口都回去看望父母,父母高兴,他们也开心。一次换房,让小王、小刘两家皆大欢喜。

  所以说,结婚后跟父母住不住在一起,实在没有固定模式,不可一概而论,而应该根据各家的具体情况作出具体的选择。住在一起有大家庭的欢乐和热闹,分开住有小家庭的自由和清静。但不管住不住在一起,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子女对父母的孝敬,都不应该随时间和空间而改变,这才是最重要的。

  武汉 明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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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不一定是孝顺

  和朋友恋爱到准备进入婚姻生活,经历了三年的时光,这期间我们的恩爱让很多人羡慕。但真到准备嫁给他时,我却开始犹豫了。男朋友是独生子女,更要命的是他们家还是在农村的,我这么讲完全没有看不起的意思,只是我一个从小生活在城里的女子有些害怕去面对这样的日子。

  每次跟着他回乡下,他总是说他父母为了他付出了多少的艰辛和汗水。这其实每个父母都是一样的,只是做孩子的不一定都有这样的感受,这一点,城市里的孩子没有乡村的孩子做的好,我承认。他每次说以后结婚要把他父母接过来和我们一起住时,我总是用沉默来抗议。

  我可以让他父母来城里生活,但不一定非要一起住。他们受不了我每天洗澡,也受不了我用洗衣机而不是手洗衣服,更觉得喝咖啡是浪费钱。而我,也受不了老人家总是把我要倒掉的饭菜重新热着吃,也不习惯他们上厕所不关门。而彼此的这些不习惯,都可能成为日后争吵的内容。

  我可以在他父母身体不舒服的时候陪着上医院,可以照顾他们,也可以在周末的时候过去陪老人家说话聊天。但住一起,我确实接受不了,这样把本来属于自己的那点空间都因为同住而消失了。更可怕的是同住不仅不会增加婆媳感情,反而会因此闹很多的矛盾。

  在爱人没有心平气和的接受不同住的情况下,结婚成了我们俩现在最大的梦想。

  西安 周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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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另起炉灶为妙

  时代不同了,人们所选择的生活方式也会不一样。比如原始社会的人类选择的是部落群居方式,而封建社会则选择几世同堂的“大家庭”生活方式,而现代社会的人们则更多地选择小家庭的生活方式。其实人们对生活方式的选择是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一致的。我国封建社会崇尚“几世同堂”,是当时“农耕文化”的一种体现。在整个社会被逐渐工业化、城镇化之后,“大家庭”生活方式就必然会被“小家庭”生活方式所取代,这体现的是一种社会进步。

  有人说,大家庭生活方式更能让子女为父母“尽孝”。其实不然,大量的生活事实告诉我们,成年子女的孝与不孝,和是否与父母住在一起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有孝心的人,即便在千里之外都会心中惦记着父母,打娘骂老子的人就是与父母住在一起,也只会更让父母心里填堵!

  青年人与老年人的生活观念、生活习惯、思想意识总会有很大的不同,这既与生活的阅历有关,还与年龄有关。婚后与父母住在一起,如今多是独生子女,是在女方住?还是在男方住?这就是问题。而且无论在那一方家里住,总有一个人要面临拟血亲关系,而这拟血亲关系又是最难处理好的亲情关系,弄得不好总会让一方感到别扭。

  再则如今的老人们也大都是工作了一辈子的人,好不容易熬到儿女大了,他们可以享几年清福。而儿女住在一起,无形中就是加重他们的生活负担,且不说家务活要老人们全包,还有那些不争气的子女甚至是长期“啃老”,并不会给老人们带来很多快乐。

  为了亲情并非就得和父母住在一起,还有很多的其他的表达方式。比如节假日去看望一下父母,或是让孙辈与老人小住些日子,如果住得不远,没事时常到父母家转转,都可以达到这个目的。当然若是父母实在是生活不能自理,那就得另当别论了。

  (下陆中学 宋毓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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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距离亲情更美

  树大分杈,人大分家。婚后与父母分居是有利于家庭和谐发展的。

  我新婚那阵子,家里穷。每天和父母同一个锅吃饭、同一片天生活。大白天的,有时看到娇妻,忍不住想说说悄悄话或亲热一下子。可心里担心被父母撞见,怪不好意思的,也就只好隐忍了。和父母一起住,最难处理的是婆媳关系。她们常为一些鸡毛蒜皮赌气争执。不是妻子气得不吃饭就是婆婆暗自抽泣。外人见了,也说些儿不孝、媳不贤、婆不公的评理话,让你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婚后第二年,我和妻在离家约一里远的镇上,新建了一栋两层楼,很自然地与父母分了家。搬家的那一天,我和妻忽然有了一种真正长大成人的感觉。远离了父母,少了一份关切的唠叨,多了一份个性的张扬。日子竟也过得红红火火。

  偶尔,父母家有些好吃的,他们就会接我全家人上去,同享美味。有时,妻煨了一罐鸡汤,端一半送给父母。彼此之间礼尚往来,左邻右舍见了煞是羡慕,还夸妻变成了好媳妇。亲情在你来我往之中也愈加亲密无间。

  距离产生美,在亲人之间同样有效。婚后,只要条件允许,和父母分居,是利大于弊的。

  (大冶 汪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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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需独立空间

  在《双面胶》里,其实丽鹃和婆婆的关系,在起初还不错,但因为婆婆传统思想严重,希望以自己的生活方式去影响改造上海媳妇,这些思想与丽鹃现代的生活方式完全冲突,婆媳之间的矛盾与日俱增,摩擦不断升级,最终变得水火不融,家毁人亡。

  婆媳关系难相处自古以来皆然。年轻人的思想观念生活习惯和老年人有很大的不同,互相都有不适应或者看不惯的地方,时间长了,难免磕磕碰碰的。如果磕碰出现了,大家都不够冷静不够宽容,一旦撕破脸皮,就会使战争不断升级,影响家庭生活的质量,甚至会出现类似于丽鹃的悲剧。所以我觉得婚后还是避免和公婆生活在一起为好。

  我和我先生结婚五年了,和公婆的关系一直不错。从结婚后,我们就没与公婆住在一起。但不在一起住并不代表就是不孝顺,我们几乎每天都打电话回去问候老人家,每隔半月回家一趟,见着面之后坐一块拉家常,大家都觉得亲切。尤其是公婆生病的时候,我们一定会在身边,让老人家觉得很安慰。我觉得分开住,减少了很多摩擦,先生也减少了很多麻烦,大家都挺开心的。

  距离产生美感,距离也加深了婆媳之间母子之间夫妻之间的感情。每个人都需要自己独立的生活空间。

  浙江 林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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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婷婷玉语

  姚女士 24岁 销售人员

  我还没结婚呢,不过我和我男朋友早就约法三章了,结婚后绝不和公婆住在一起。倒不是他父母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而是二人世界简单、浪漫,如果和老人住在一起肯定不自由。我是个很直接和自我的人,为了避免那些什么婆媳矛盾,所以还是距离产生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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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瑗 28岁 公司职员

  新婚时,我虽然不希望二人世界被打扰,但婆婆寡居多年,直到我们有了孩子后,老人才来帮我们带孩子。虽然老人带孩子的老方法会与我们有冲突,在日常生活方面也使我们少了些自由,但让老人长期单住或去养老院,在感情上我们和老人都无法接受,他们一定会有种被遗弃的凄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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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霞 30岁 企业职工

  我是和公公婆婆在一起住的。我的公公像个老太爷,什么事都得听他的。他说话,我就不发表任何意见;不过我婆婆很好,什么事情都不会勉强我们,他们在家,我照样可以睡懒觉。我的经验是,有事就和老人商量,没事就躲在自己房间里上网。其实,父母跟孩子闹矛盾是因为年龄差异造成的观念代沟,年轻人让着点老人就行了。一家人相互计较,不但伤感情,还会落个“不孝”的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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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女士 29岁 公务员

  我也面临这样的问题,结婚前从来没有想过要和婆婆住一起,但是公公突然去世,剩下婆婆一个人在外地。老公不放心,很想请她搬过来。我现在很矛盾,我婆婆虽然对我很客气,但我还是喜欢两个人的天地。无论是跟自己父母还是对方父母住在一起,在心理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压力,天长日久,会积压许多不满和怨言,或许矛盾就会由此而生。处理不好必然影响家庭团结,甚至导致家庭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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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琳 35岁 教师

  在我看来,无论是跟老人一起住,还是分开住,都不完美。我觉得最好是在不破坏大家庭氛围的情况下,照顾一下个人的私密空间。比如,选择与父母居住在同一幢楼的不同单元,或同一居民小区,和父母做邻居。这样,既与老人保持一定距离,又离父母比较近,可以随时照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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