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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12月26日下午,朱运德律师就状告广深港高铁票价过高案接受中央电视台唐记者专门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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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朱运德律师当选深圳市律师协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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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4月19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报道了朱运德律师作为专家律师参与调解录制的《第一调解》栏目《上门女婿的烦恼》(本周六播,编导徐雷老师)和《残缺的爱》(本周日播,编导舒畅老师),并启动了《第一调解》的开播仪式。本周以后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黄金档9点30分播第一调解节目。欢迎各位网友到时观看,并提宝贵意见。
有矛盾怎么办?第一调解,调解第一。
深圳律师咨询网http://www.szlvsh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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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2011)112号文件批复,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7月正式成为中国农业银行湖南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机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于2011年8月正式入围湖南省股权交易所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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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2月20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的邀请,担任都市频道《第一调解》栏目的律师观察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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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2月19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的邀请,担任特约评论员评论:《父亲抱着无肛幼女去法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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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2月1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晚报》的邀请,担任特约员评论:《父亲抱着无肛幼女去法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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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6月16日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在武汉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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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5月月2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与台湾地区张北两岸联合法律事务所在福州共同签署了《两岸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从此我所可以办理台湾和大陆有关台湾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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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5月16日《羊城晚报》特约深圳律师朱运德律师评论:3.18厘米肿瘤CT片没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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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5月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承办的4.10冯玉江故意杀人案之《19岁少年殒命酒吧》评论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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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4月1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特邀朱运德律师担任《亿万富婆的爱情买卖》的法律评论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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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3月31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女教师开车三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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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3月25日《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应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邀请在茂名全球通大厦进行《婚姻法与婚恋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该讲座深受移动员工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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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3月25日《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应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邀请在茂名全球通大厦进行《婚姻法与婚恋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该讲座深受移动员工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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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2月13日《深圳电视台》财经频道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联合其他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扩大暴力乞讨罪的受害人的范围的立法建议书,该行为已引起很大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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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2月12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看》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扩大强迫乞讨罪受害人的范围的立法建议书。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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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24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香港女士李群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王涛搬离被侵占的房屋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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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6日《人民日报》(人民网)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深圳民间高回报承诺吸揽资金现象愈演愈烈。该报道被各大媒体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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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1月15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韩国女士金美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石某拖欠女儿金某玉抚养费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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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1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广东德纳(长沙)律师事务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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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18日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广东德纳(长沙)律师事务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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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陈峻峰律师、刘芳律师、史亚新律师一行四人参加香港贸发局主办的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并在参加forum中小企业论坛。在会上朱运德律师等与国际众多中小企业家进行了广泛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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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中国律师网》和《中国律师》杂志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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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10月18日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资格审查并成为了该协会会员单位。从此朱运德律师所在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律师具备了各银行承认的为企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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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5月4日,广东司法厅公开发布韩国金美玉女士对《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律师感谢信,称朱运德律师为广大律师树立了良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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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4月7日,《深圳晚报》报道《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律师面对举目无亲、经济困难的韩籍金美玉女士和未成年女儿石贤美的求助,减免一万五千元律师费,为石贤美向其父追索抚养费纠纷一案中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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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1日,由深圳市采购中心组织的深圳市政府采购律师服务类项目预选供应商公开招标大会正式落下帷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认和社会公告等严格程序,《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所在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从全深圳2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成功竞标为深圳市政府法律服务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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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1日,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深圳分行组织的采购律师服务类项目(2009年度小额贷款等债务清收)的公开招标大会正式落下帷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认和社会公告等严格程序,《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所在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从全深圳2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成功竞标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深圳分行唯一的2009年度小额贷款等债务清收的公开中标法律服务供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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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3日,应中国缝纫机械设备协会和浙江美机缝纫机有限公司的邀请,《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在中国海南省三亚市清华大学力合作度假养生中心的会议中心成功举办了《企业狼道赊销管理》讲座,该讲座深受全国缝纫机经销商喜欢。

喜  报

热烈祝贺朱丽萍小姐和张兴国先生诉深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第一审和第二审均胜诉,同时成功将预付房款执行到位。在此谨向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表示深深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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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与深圳市法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台中所签订战略联盟和业务合作联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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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为各位网友服务,本网站现正在进行扩容改版,不便之处敬请各位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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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韩国商人在中国的婚外情问题及中韩经济、政治、文化交流问题接受韩国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广播电视台KBS独家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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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香港人在中国内地的婚外情问题及香港回归以后香港与内地之间经济、政治、文化交流问题接受香港有线新闻台驻北京首席记者胡力汉先生的独家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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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东莞新乐卡电子有限公司成功收回2003年前货款人民币四十万元整,同时谨向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商帐追收团队及负责人朱运德律师表示感谢和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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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4日,广东省司法厅公开发布韩国金美玉对朱运德律师感谢信,称朱律师为全省律师树立了很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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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运德(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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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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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朱运德律师 阅读:1247次

     
 

《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自2006年1月1日起,商务部发布的《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7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开始施行。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是对2001年原外经贸部制定的《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和完善。修改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对与现行政策和实际情况不适应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二是加强了商务部门对出口加工区产业准入的政策引导;三是进一步明确商务部门对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的管理程序。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5章24条。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为规范和加强加工贸易管理,促进加工贸易由漫山遍野的“散养”向“圈养”转变,2000年4月国务院批准了设立出口加工区试点。2001年原外经贸部为配合做好出口加工区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设立出口加工区试点的复函》和《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的批复》,制定了《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形成了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业务管理和出口加工区与境外货物往来免领进出口许可证件的政策框架。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加工贸易的发展,出口加工区试点工作不断深化,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对原有的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1.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工贸易和出口加工区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力吸引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国,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指出:“要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重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增强国内配套能力,促进国内产业升级。”这些都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加工贸易发展指明了方向,出口加工区作为专门承载加工贸易发展的特殊区域,应以加工贸易升级为核心任务和发展目标,调整和完善区内产业结构,为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作出新的贡献。

   2.出口加工区深加工结转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广。2004年1月国务院批准了海关总署《关于推广出口加工区深加工结转试点工作的请示》,同意在已封关运作的出口加工区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深加工结转政策的实施,适应了现代企业工业化大生产条件下产业互补配套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延长加工贸易产业链条,吸引更多配套厂商在出口加工区周边投资落户,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3.国外拆解翻新业务有向我国转移的趋势。随着世界电子产业的迅猛发展,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不断加快,旧电子产品的回收和处理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发达国家为防止电子垃圾污染国内环境,开始将旧机电产品的回收和翻新业务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由于从事拆解翻新业务既能收取报废国给予的回收费,又能将报废产品加以翻新后再出售至欠发达地区,获取双重利润,一些企业希望在我国,特别是在出口加工区中开展此类业务。

   4.原《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依据已经修改。2003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的决定》,对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涉证边角料、残次品、废品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各有关部门的配套管理办法也需作出相应的修改。

   二、《管理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1.加强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政策引导,明确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发展的产业政策导向。出口加工区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之一是吸引了大型出口企业入区,从而带动了大量上游配套厂商聚集在周边地区,形成了加工贸易产业集群。如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外聚集了613家配套厂,昆山出口加工区内一家笔记本电脑制造厂商在区外有200多家企业为之配套。《管理办法》根据出口加工区政策特点和发展经验,在第六条中指出出口加工区应着力吸引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加工贸易企业和带动配套能力强的大型下游企业入区。一是有助于出口加工区更好地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二是通过出口加工区大力吸引低能耗、高环保、高效益的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环保型出口加工业发展,能够加快优化加工贸易产业结构。

   2.明确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及商务主管部门对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的审批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四章分别就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将产品转入其他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转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区外加工贸易企业这2种情况规定了审批管理办法。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进行深加工结转的,转入转出企业分别将结转料件等情况报所在区的管委会,管委会审核后为企业出具《出口加工区深加工结转业务批准证》;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进行深加工结转的,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在管委会申领《出口加工区深加工结转业务批准证》,区外企业按现行加工贸易审批管理规定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区外企业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后,按保税进口料件方式为企业出具《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结转产品如属加工贸易进口涉证商品(如,关税配额商品、易致毒化学品等),区外企业须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相关的进口许可证件。

   3.充分发挥出口加工区规范管理的功能,严格出口加工区商品准入。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加工贸易和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管理办法》和近期出台的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2005年第105号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以下简称“105号公告”)都规定了出口加工区内禁止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出口加工区内禁止开展高耗能、高污染等不符和国家产业发展要求的加工贸易业务,体现了国家关于控制“三高”产品出口,提高加工贸易产业层次的指导精神。第十四条规定,出口加工区内不得开展拆解、翻新业务,即禁止在出口加工区内开展收集或收购国外旧废产品,经拆解翻新后再出口或在国内销售的生产经营活动。“105号公告”中规定,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的商品不得进出出口加工区。

  《管理办法》和“105号公告”还对出口加工区中可以开展的特殊业务进行了规定。为在禁止拆解翻新业务的同时,方便开展国产机电产品的售后维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明确限定了我国出口机电产品售后维修业务的内涵,一是维修产品必须原产于中国,二是维修企业须是维修产品的原生产厂商或由原生产厂商授权或委托开展维修业务的企业。“105号公告”规定,2004年因监管难度大而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燕窝、鲨鱼体、西洋参、鹿茸等商品,允许在出口加工区内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深加工结转和外发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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