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0755-89800981
百度首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网站公告

快讯

本站讯:2012年12月26日下午,朱运德律师就状告广深港高铁票价过高案接受中央电视台唐记者专门采访。

快讯

本站讯:热烈祝贺朱运德律师当选深圳市律师协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快 讯

本站讯:2012年4月19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报道了朱运德律师作为专家律师参与调解录制的《第一调解》栏目《上门女婿的烦恼》(本周六播,编导徐雷老师)和《残缺的爱》(本周日播,编导舒畅老师),并启动了《第一调解》的开播仪式。本周以后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黄金档9点30分播第一调解节目。欢迎各位网友到时观看,并提宝贵意见。
有矛盾怎么办?第一调解,调解第一。
深圳律师咨询网http://www.szlvshi.net

快  讯

本站讯: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2011)112号文件批复,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7月正式成为中国农业银行湖南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机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于2011年8月正式入围湖南省股权交易所中介机构。

快  讯

本站讯:2012年2月20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的邀请,担任都市频道《第一调解》栏目的律师观察团员

快  讯

本站讯:2012年2月19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的邀请,担任特约评论员评论:《父亲抱着无肛幼女去法院受审》。

快  讯

本站讯:2012年2月1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晚报》的邀请,担任特约员评论:《父亲抱着无肛幼女去法院受审》。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6月16日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在武汉正式成立。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5月月2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与台湾地区张北两岸联合法律事务所在福州共同签署了《两岸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从此我所可以办理台湾和大陆有关台湾法律事务。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5月16日《羊城晚报》特约深圳律师朱运德律师评论:3.18厘米肿瘤CT片没看出?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5月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承办的4.10冯玉江故意杀人案之《19岁少年殒命酒吧》评论嘉宾。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4月1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特邀朱运德律师担任《亿万富婆的爱情买卖》的法律评论嘉宾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3月31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女教师开车三撞交警。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3月25日《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应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邀请在茂名全球通大厦进行《婚姻法与婚恋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该讲座深受移动员工欢迎。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3月25日《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应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邀请在茂名全球通大厦进行《婚姻法与婚恋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该讲座深受移动员工欢迎。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2月13日《深圳电视台》财经频道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联合其他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扩大暴力乞讨罪的受害人的范围的立法建议书,该行为已引起很大社会反响。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2月12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看》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扩大强迫乞讨罪受害人的范围的立法建议书。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快  讯

本站讯:2010年12月24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香港女士李群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王涛搬离被侵占的房屋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快  讯

本站讯:2010年12月6日《人民日报》(人民网)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深圳民间高回报承诺吸揽资金现象愈演愈烈。该报道被各大媒体转载。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1月15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韩国女士金美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石某拖欠女儿金某玉抚养费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快      讯

本站讯:2010年12月1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广东德纳(长沙)律师事务所”成立。

快      讯

本站讯:2010年12月18日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广东德纳(长沙)律师事务所》成立。

快      讯

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陈峻峰律师、刘芳律师、史亚新律师一行四人参加香港贸发局主办的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并在参加forum中小企业论坛。在会上朱运德律师等与国际众多中小企业家进行了广泛交流。


快      讯

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中国律师网》和《中国律师》杂志协办单位。



快      讯

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10月18日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资格审查并成为了该协会会员单位。从此朱运德律师所在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律师具备了各银行承认的为企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资格。



快      讯

本站讯:2010年5月4日,广东司法厅公开发布韩国金美玉女士对《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律师感谢信,称朱运德律师为广大律师树立了良好典范。

快      讯

本站讯:2010年4月7日,《深圳晚报》报道《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律师面对举目无亲、经济困难的韩籍金美玉女士和未成年女儿石贤美的求助,减免一万五千元律师费,为石贤美向其父追索抚养费纠纷一案中提供法律援助。

快  讯

2009年5月21日,由深圳市采购中心组织的深圳市政府采购律师服务类项目预选供应商公开招标大会正式落下帷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认和社会公告等严格程序,《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所在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从全深圳2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成功竞标为深圳市政府法律服务供应商。

快  讯

2009年8月1日,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深圳分行组织的采购律师服务类项目(2009年度小额贷款等债务清收)的公开招标大会正式落下帷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认和社会公告等严格程序,《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所在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从全深圳2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成功竞标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深圳分行唯一的2009年度小额贷款等债务清收的公开中标法律服务供应律师事务所。

快   讯

2007年12月3日,应中国缝纫机械设备协会和浙江美机缝纫机有限公司的邀请,《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在中国海南省三亚市清华大学力合作度假养生中心的会议中心成功举办了《企业狼道赊销管理》讲座,该讲座深受全国缝纫机经销商喜欢。

喜  报

热烈祝贺朱丽萍小姐和张兴国先生诉深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第一审和第二审均胜诉,同时成功将预付房款执行到位。在此谨向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表示深深的感谢!

贺 函

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与深圳市法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台中所签订战略联盟和业务合作联盟协议。


公   告

为了更好的为各位网友服务,本网站现正在进行扩容改版,不便之处敬请各位谅解。

快   讯

《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韩国商人在中国的婚外情问题及中韩经济、政治、文化交流问题接受韩国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广播电视台KBS独家采访。

快   讯

《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香港人在中国内地的婚外情问题及香港回归以后香港与内地之间经济、政治、文化交流问题接受香港有线新闻台驻北京首席记者胡力汉先生的独家采访。

喜   报

热烈祝贺东莞新乐卡电子有限公司成功收回2003年前货款人民币四十万元整,同时谨向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商帐追收团队及负责人朱运德律师表示感谢和敬意!

喜   报
2010年5月4日,广东省司法厅公开发布韩国金美玉对朱运德律师感谢信,称朱律师为全省律师树立了很好典范


媒体关注

网站搜索



德纳客户

深圳市安邦信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飞霞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银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专家团队
 
朱运德(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
田阡(中山大学人类社会学博士)
曾小武(华南农业大学教授)  

合作单位

深圳法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万德征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台湾翰笙法律事务所
深圳市馨泉心理咨询有限公司



友情链接

  中国顾问律师网 咨询热线:0755-89800981     您的满意是我们永远的追求....

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74号)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朱运德律师 阅读:2239次


     锦程物流网
 
  第一条 为了完善和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海关对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异地加工贸易”是指加工贸易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将进口料件委托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加工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加工企业)开展的加工业务。不包括加工出口产品过程中某一加工工序的外发加工业务(外发加工业务管理方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经营单位与加工企业开展异地加工业务,双方须签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加工合同”。
  第四条 经营单位与加工企业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对加工贸易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营单位不得将保税进口料件转卖给加工企业。
  第五条 经营单位开展异地加工贸易,须凭其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企业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向经营单位主管海关提出异地加工申请。
  第六条 经营单位主管海关在核准其异地加工申请时,对于办理过异地加工贸易业务的经营单位,应查阅由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开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回执》(格式见附件2,以下简称《回执》),经核实合同执行情况正常的,在《申请表》(一式二联)内批注签章,与《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一并制作关封,交经营单位凭以向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
  第七条 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凭经营单位提供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委托加工合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申请表》及其他有关单证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如由加工企业向海关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必须持有经营单位出具的委托书。
  第八条 海关对开展异地加工贸易的经营单位和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如果两者的管理类别不相同,按其中较低类别采取监管措施。如需实行保证金台帐“实转”的,经营单位应按规定交付备案进口料件税款等额的台帐保证金。经营单位不得委托按D类管理的加工企业开展异地加工贸易。
  第九条 异地加工贸易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走私违规行为或无法正常核销结案的,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应负责将台帐保证金转税和罚款。台帐保证金转税数额不足的,由加工企业主管海关负责向经营单位追缴税款,经营单位主管海关应予协助。
  第十条 对违反规定,构成走私、违规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经营单位和加工企业在执行本办法和海关各项规定时,负有共同责任。对其违法行为,海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经营单位与加工企业不在同一直属关区,但属同一法人开展异地加工贸易业务的,可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附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回执》
  附件一
  海关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
  海关:
  我-----------(公司、厂)需将加工贸易合同(合同号:    )委托--------  (公司、厂)进行加工,委托合同号----------。我们保证遵守《海关法》及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我们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进口料件名称  数量  价值   出口成品名称  数量价值          
     
  经营单位:
  地址:                           电话: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企业管理类别:
  经营单位主管海关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1、本申请表一式二联:第一联经营单位主管海关留存,第二联加工企业主管海关留存。
  2、企业管理类别由海关填写。
  ------------------------------------------------------------------------
  附件二
  海关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回执
  海关:
  你关区内----------公司的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海关编号    ),我关已同意并办理了合同登记备案(手册号为     ),现将合同履行情况反馈如下:
  合同履行正常情况
  正在履约中[   ] 正在核销中[   ] 已核销结案[   ]
  结案号:
  合同履行异常情况
  合同逾期未报核[   ] 内销补税欠税[   ] 内销补税待补证[   ]
  走私违规(附处罚通知书)[   ] 企业解散、倒闭[   ] 其他情况[   ]
  说明:
  注:1、填制本表时,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的栏目[  ]内打“v”。
  2、本回执一式两联,一联加工地海关留存,一联交经营单位所在地海关。
  海关(盖章)
  年  月  日
 

相 关 信 息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中国顾问律师网电话0755-89800981,提供专业顾问律师服务,房地产律师,家庭婚姻律师,涉外离婚律师,离婚诉讼律师,专业婚姻律师,律师,深圳刑事辩护,死刑辩护律师,深圳合同纠纷律师,深圳律师顾问,深圳刑事犯罪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死刑辩护律师,合同法律师 ,深圳劳动合同范本,劳动合同书,深圳讨债公司,房产纠纷律师,中国顾问律师网电话0755-89800981,提供专业顾问律师服务,深圳律师咨询,广州律师咨询,东莞律师咨询,佛山律师咨询,北京律师咨询,长沙律师咨询,上海律师咨询,武汉律师咨询,香港律师咨询,深圳合同律师,深圳刑事辩护律师,深圳资深律师,找离婚律师,深圳房地产律师,深圳讨债律师,深圳婚姻家庭律师,深圳劳动律师,深圳交通事故律师,广州离婚律师,长沙离婚律师,北京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深圳离婚诉讼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专业离婚律师,专业刑事律师,深圳合同律师,深圳知名律师,深圳公司律师,婚姻律师,深圳辩护律师,深圳离婚诉讼律师,深圳律师网,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范本,涉外婚姻律师,婚姻律师咨询,婚姻家庭律师,深圳涉外婚姻律师,深圳律师咨询,香港离婚诉讼,香港诉讼律师,深圳经济合同律师,深圳涉外婚姻律师,深圳房产纠纷律师 ,深圳劳动争议,深圳仲裁,婚姻家庭律师,涉港婚姻律师,房产律师,深圳律师咨询,广州律师咨询,东莞律师咨询,佛山律师咨询,北京律师咨询,长沙律师咨询,上海律师咨询,武汉律师咨询,香港律师咨询,深圳合同律师,深圳刑事辩护律师,深圳资深律师,找离婚律师,深圳房地产律师,深圳讨债律师,深圳婚姻家庭律师,深圳劳动律师,深圳交通事故律师,广州离婚律师,长沙离婚律师,北京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深圳离婚诉讼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家庭律师,深圳刑事辩护律师,深圳婚姻律师,深圳劳动合同,深圳劳动仲裁,专业离婚律师, 婚姻纠纷律师,资深律师,深圳民事律师,深圳讨债公司,离婚律师,深圳离婚诉讼律师,经济合同律师,深圳合同法律师,,深圳离婚律师,深圳法律援助
版权所有 © 2006-2008 中国顾问律师网
主办单位: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法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办律师:朱运德律师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金田路金中环商务大厦42楼
咨询热线:0755-89800981 13724320918(朱运德律师) E-mail:web@szlawyer007.cn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以达到最佳效果
网站建设:亚网互联
切勿关闭Cookies功能,否则您将不能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