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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12月26日下午,朱运德律师就状告广深港高铁票价过高案接受中央电视台唐记者专门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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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朱运德律师当选深圳市律师协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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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4月19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报道了朱运德律师作为专家律师参与调解录制的《第一调解》栏目《上门女婿的烦恼》(本周六播,编导徐雷老师)和《残缺的爱》(本周日播,编导舒畅老师),并启动了《第一调解》的开播仪式。本周以后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黄金档9点30分播第一调解节目。欢迎各位网友到时观看,并提宝贵意见。
有矛盾怎么办?第一调解,调解第一。
深圳律师咨询网http://www.szlvsh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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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2011)112号文件批复,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7月正式成为中国农业银行湖南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机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于2011年8月正式入围湖南省股权交易所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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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2月20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的邀请,担任都市频道《第一调解》栏目的律师观察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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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2月19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的邀请,担任特约评论员评论:《父亲抱着无肛幼女去法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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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2年2月1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晚报》的邀请,担任特约员评论:《父亲抱着无肛幼女去法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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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6月16日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在武汉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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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5月月2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与台湾地区张北两岸联合法律事务所在福州共同签署了《两岸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从此我所可以办理台湾和大陆有关台湾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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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5月16日《羊城晚报》特约深圳律师朱运德律师评论:3.18厘米肿瘤CT片没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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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5月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承办的4.10冯玉江故意杀人案之《19岁少年殒命酒吧》评论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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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4月1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特邀朱运德律师担任《亿万富婆的爱情买卖》的法律评论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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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3月31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女教师开车三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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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3月25日《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应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邀请在茂名全球通大厦进行《婚姻法与婚恋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该讲座深受移动员工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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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3月25日《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应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邀请在茂名全球通大厦进行《婚姻法与婚恋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该讲座深受移动员工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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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2月13日《深圳电视台》财经频道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联合其他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扩大暴力乞讨罪的受害人的范围的立法建议书,该行为已引起很大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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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2月12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看》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扩大强迫乞讨罪受害人的范围的立法建议书。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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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24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香港女士李群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王涛搬离被侵占的房屋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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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6日《人民日报》(人民网)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深圳民间高回报承诺吸揽资金现象愈演愈烈。该报道被各大媒体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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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1年1月15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韩国女士金美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石某拖欠女儿金某玉抚养费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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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1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广东德纳(长沙)律师事务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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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2010年12月18日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广东德纳(长沙)律师事务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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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陈峻峰律师、刘芳律师、史亚新律师一行四人参加香港贸发局主办的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并在参加forum中小企业论坛。在会上朱运德律师等与国际众多中小企业家进行了广泛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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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中国律师网》和《中国律师》杂志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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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10月18日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资格审查并成为了该协会会员单位。从此朱运德律师所在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律师具备了各银行承认的为企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资格。



快      讯

本站讯:2010年5月4日,广东司法厅公开发布韩国金美玉女士对《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律师感谢信,称朱运德律师为广大律师树立了良好典范。

快      讯

本站讯:2010年4月7日,《深圳晚报》报道《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律师面对举目无亲、经济困难的韩籍金美玉女士和未成年女儿石贤美的求助,减免一万五千元律师费,为石贤美向其父追索抚养费纠纷一案中提供法律援助。

快  讯

2009年5月21日,由深圳市采购中心组织的深圳市政府采购律师服务类项目预选供应商公开招标大会正式落下帷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认和社会公告等严格程序,《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所在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从全深圳2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成功竞标为深圳市政府法律服务供应商。

快  讯

2009年8月1日,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深圳分行组织的采购律师服务类项目(2009年度小额贷款等债务清收)的公开招标大会正式落下帷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认和社会公告等严格程序,《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所在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从全深圳2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成功竞标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深圳分行唯一的2009年度小额贷款等债务清收的公开中标法律服务供应律师事务所。

快   讯

2007年12月3日,应中国缝纫机械设备协会和浙江美机缝纫机有限公司的邀请,《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在中国海南省三亚市清华大学力合作度假养生中心的会议中心成功举办了《企业狼道赊销管理》讲座,该讲座深受全国缝纫机经销商喜欢。

喜  报

热烈祝贺朱丽萍小姐和张兴国先生诉深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第一审和第二审均胜诉,同时成功将预付房款执行到位。在此谨向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表示深深的感谢!

贺 函

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与深圳市法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台中所签订战略联盟和业务合作联盟协议。


公   告

为了更好的为各位网友服务,本网站现正在进行扩容改版,不便之处敬请各位谅解。

快   讯

《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韩国商人在中国的婚外情问题及中韩经济、政治、文化交流问题接受韩国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广播电视台KBS独家采访。

快   讯

《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香港人在中国内地的婚外情问题及香港回归以后香港与内地之间经济、政治、文化交流问题接受香港有线新闻台驻北京首席记者胡力汉先生的独家采访。

喜   报

热烈祝贺东莞新乐卡电子有限公司成功收回2003年前货款人民币四十万元整,同时谨向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商帐追收团队及负责人朱运德律师表示感谢和敬意!

喜   报
2010年5月4日,广东省司法厅公开发布韩国金美玉对朱运德律师感谢信,称朱律师为全省律师树立了很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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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运德(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
田阡(中山大学人类社会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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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利润损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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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朱运德律师 阅读:2116次

 

利润损失险条款

 保险责任

  第一项 :

  第一项保险限于由于营业额减少、营业费用增加所致的毛利润损失,赔偿金额如下 :

1. 营业额减少:

  赔偿金额为毛利润率乘以赔偿期限内由于损失所造成的营业额低于标准营业额的差额。

2. 营业费用增加:

  专为避免或缩小营业额的减少而支出的,如果不予花费,营业额就要因出险而在赔偿期限降低的,必要和合理的额外费用(以附录 2的规定为条件)。

  但这项费用以不超过毛利润率乘以因花费额外费用而避免降低的营业额所得的金额为限。

  以上两项应扣除在赔偿期限内因出险可能在毛利润中减少或停止支付而节约的业务开支和费用。

  但如本项的保险金额低于毛利润率乘以年度营业额所得的金额,给付的赔偿金额应按比例减少。

 

  第二项 :

  第二项的保险限于工资损失,给付的赔偿金额为:

1.营业额减少:

( 1)从发生损失时赔偿期限开始到不迟于第十三周末为止,赔偿金额为工资率乘以十三周内的营业额减少所得的金额,扣除上述赔偿期限部分中由于出险减少工资数额而节省的任何金额。

( 2)赔偿期限其余部分的赔偿金额为工资率乘以该期间的营业额减少,扣除该赔偿期内由于出险减少工资数额而节省的任何金额。但不得超过工资率的50%乘以该赔偿期的营业额减少所得的数额,另外加上本项1款(1)节下所扣除的节省金额。

2. 营业费用增加:

  赔付金额为超过第一项 2款列明额外费用的那一部分,但不得高于根据本项1款(1)节和(2)节有关营业额减少的规定的如未发生这项费用原要支付的额外费用。

  但如本项保险金额低于工资率乘以年度营业额所得的金额,本项的赔偿金额应按比例减少。

 

  第三项:

  第三项保险限于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为了本公司的需要而提供及证明其帐册或其他营业帐册或文件的任何细节或细目或其他证明、证据或情况所付给其审计师的合理费用。

 

  第四项:

  第四项保险限于本保险单附录 6项下的赔偿。

  定 义

  一、 毛利润 :

(一) 营业额+年终库存+在制品(半成品)三项的数额减去

(二) 上年库存+在制品(半成品)+特定营业费用的数额为毛利润。

  注意 :上年库存和年终库存以及在制品(半成品)的数额应按照被保险人正常的会计计算方法算出,并适当规定折旧。

  二、 特定营业费用 :

(一) 购买原材料的全部数额 (减除获得的折扣);

(二) 工资的全部数额;

(三) 为维持业务的正常经营而支付的出险后可能停付的一切专用及直接费用。

  注意 :除在明细表内另有规定外,本定义措词的含义应与被保险人帐册中通常表达的意义相一致。

  三 、 工资:付 给雇员报酬总额 [包括资金、加班费、生活补助(如有此项补助)、保险费、节假日工资以及其他与工资有关的款项]。

  四 、 营业额 :在营业处所经营业务过程中,对出售及交付的货物及提供的服务付给或应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扣除折扣)。

  五、 赔偿期限 : 自发生损失之日起至第 ___个月末止,在此期间营业结果因损失而受到影响。

  六、 毛利润率 : 在发生损失之日前的会计年度内,毛利润对营业额的比率。

  七、 工资率 :在发生损失之日前的会计年度内,工资总额对营业额的比率。

  八、 年度营业额 :发生损失之日以前十二个月内的营业额。

  九、 标准营业额 :发生损失之日前十二个月中相当于赔偿期期间的营业额。

  上述数额或比率必要时应根据营业趋势及情况的变化,或损失发生前后业务受影响情况,或如未发生损失原会影响业务的情况予以调整,使调整的数额尽可能合理地接近在出险后有关期间如未发生损失原可取得的经营结果。

 

  除外责任

  本保险单对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灭失或损失不予赔偿:

1.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实际过失;

2. 战争、类似战争行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或征用;

3. 核反应、核子辐射或核污染;

4.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及本公司签发的第______号财产险保单所承保的任何原因或风险。

 

  总 则

  1. 被保险人如伪报、误报或隐瞒任何重要细节,本保险单应予无效。

  2. 本保险单起期以后,不论何时,如遇下述情况而未经本公司签署附录确认继续有效,即应失效:

(1)清理营业或业务由清算人或财产管理人经营或永久停业;或

(2)被保险人的利益终止;或

(3)经营项目营业处所或营业处所的财产发生变更,从而增加损失的风险。

  3. 被保险人严格遵守及履行本保险单条款的规定,应为本公司承担责任的先决条件。

  4. 被保险人必须保存完整记录。自开始经营日起的全部记录,如财产目录,生产及资产负债表应予妥善保管。为防止记录同时被毁,被保险人应分别存放几套记录。本公司认为必要时,有权查阅上述记录。

  5. 发生可在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后,被保险人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尽力采取,同意采取或允许采取一切合理及切实可行的措施,以减少营业中断或对营业干扰的时间或阻止营业的中断或对营业的干扰,或避免或减少损失。如在本保险单项下索赔,被保险人应不迟于在赔偿期限终止后三十天内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的延长期限内,自费向本公司提交列有细目的索赔清单,及投保的有关损失或一部分损失所引起的不论任何种类的间接损失的其他保险的细节。被保险人还应自费出示及提交本公司为调查或核实索赔所需要的帐册和其他营业帐册、凭证、发票、资产负债表及其他文件单证、证明、情况及说明。

  6. 索赔如有欺诈,或如被保险人或代表被保险人的任何人以欺诈手段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损失系由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共谋所致,本保险单项下的一切利益均应丧失。

  7. 发生导致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损失的意外事故时,如另有由被保险人投保或他人代其投保的其他保险保障同一损失或其某一部分时,本公司将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8. 被保险人应根据本公司的要求并支付费用的情况下,按照本公司的需要,不论在本公司赔款以前或以后,进行一切工作或同意或允许进行一切工作,使本公司得以行使任何权利及追偿权,或在赔偿本保险单项下的损失后得以从其他方取得补偿或通过权益转让取得赔偿。

  9. 赔款给付以后,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金额应减去赔付的金额,并由本公司签发减少保险金额的批单,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不予退回。

  10. 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效,从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不得超过一年。

  11. 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在十五天前通知被保险人注销保险单。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费率计算,后者按日平均费率计算。

  12.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保险单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审理。除另有协议外,仲裁或法律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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